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工委及市直有关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入会职工因患病住院医疗和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经市总工会管委会同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今年继续在全市互助会员中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救助活动的范围是全市已参加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互助会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会员因住院医疗、患重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自负医药费总额在20000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会员家庭成员(限配偶或子女)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自负医药费总额在30000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请救助金需提供的资料
1、《2021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出院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自付医药费结算单或有关医药费单据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3、会员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
4、会员家庭成员申请救助的,需提供会员与受救助人关系证明材料及受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及市直各入会单位工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二次救助人员的范围和条件要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优亲厚友、人情照顾。要通过县市区、开发区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市直各单位公开栏等将救助名单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会员监督。滨州办事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二次审核,通过办事处网站(www.bzbxhz.com)进行公示。对于申报资料不全不实或不符合二次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
2、本次救助的对象主要针对会员本人,各县市区、各入会单位上报的救助人员中,会员家庭成员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数的25%。
3、市直单位互助会员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申报救助人数不得超过10人;会员在1000至2000人之间的不超过8人;会员在500至1000人之间的不超过5人;会员在500人以下的不超过3人。
4、会员申请救助的纸质资料和《2021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附件2),分别由各县市区工会、市属开发区工会及市直基层工会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滨州办事处(因名额所限,原则上以会员自负医药费金额由高到低进行筛选),不受理会员个人上报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逾期上报者,不予受理。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2021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滨州办事处邮箱:bzbxhz@163.com。
联系人:丁磊、梁学爽、蔡雪,联系电话:3165679、3165716。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20号(市工人文化宫一楼南首)。
点击下载:附1:2021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
点击下载:附2:2021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3:2021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附4:填报“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表格注意事项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