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各开发区工会及代办处、市直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关于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总工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支持配合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总会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总工会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协助配合各级工会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防疫管理,加大办事处、各代办处及代办点工作人员疫情排查力度,教育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防感染,定期对服务大厅等设施开窗通风、进行清洁消毒。近期不安排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严控疫情传播。
二、设立疫情防控专项慰问金。专项慰问金用于全市各入会单位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互助会员,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出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其他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含因公殉职)等特殊情况时予以专项慰问。需要慰问的会员,由所在单位工会向滨州办事处提出书面慰问申请,提供会员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注:身故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就医诊断证明和其他必要的证明资料,报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会和滨州办事处审核通过后,由办事处予以实名制发放慰问金,通过会员银行卡转账支付。
三、采购和发放相关防护用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市场供应情况,滨州办事处拟采购一批口罩、消毒液、手套、洗手液、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分发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开发区工会代办处和市直承担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公安、卫健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会员人数较多的重点单位,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会员发放。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代办处负责所属基层入会单位防控物资的发放。
四、严格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会代办处要制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分配方案,加强对防控物资的管理,建立物资发放台账,完善物资发放相关手续,及时将疫情防控物资发放使用情况上报滨州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会要明确防护用品使用范围,将领取物资的发放清单保存备查。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代办处、代办点要加强疫情防控和关爱会员的宣传工作,注意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舞和激励广大会员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