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
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
自2015年1月9日在全市启动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来,在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市总工会重视支持和各县区工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到目前全市入会单位1563个,职工127909人,已有1350个单位19921人次申领到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申领总额超过27670718元。连续两年在全市开展了“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共对675名会员及家庭成员发放救助金145万元,得到社会和干部职工的好评。
为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互助互济”精神,缓解会员职工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等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经市总工会同意,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活动的范围是加入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2017年以来会员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承担医药费10000元以上并家庭生活困难的;
2、2017年以来会员因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承担医药费20000元以上并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会员申请救助金需提供资料
1、《2017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出院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或《挂号证》(其中一种即可)复印件,自付医药费结算单或有关医药费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3、会员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缜密筛选,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将对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上述所需申报资料提供的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救助。审核通过后,将救助名单在滨州市总工会(www.sdgh.org.cn/bzgh)、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www.bzbxhz.com)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各县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在调查摸底时,对于辖区内会员人数较多至今未得到赔付或2016年度二次救助活动未得到救助的单位应适当考虑。
3、本次救助的对象主要是会员本人,各县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市直有关单位上报的救助人员中救助会员家庭成员比例不超过上报人数的30%。
4、会员申请救助的纸质资料和《2017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附件2),属县区、市属开发区的,由各县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直接报送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资料上报的时间截止为
联系人:李绚、李婧,联系电话:3165679、3165950,邮箱:bzbxhz@163.com,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20号(市工人文化宫二楼南头2013室)邮编:256603。
附1:2017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
附2:2017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
滨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