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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互助·情暖会员”

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开发区工会,市直局工委、有关单位:

2015年1月9日启动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来,在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山东省总工会重视支持和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推进顺利。到目前全市入会单位1358个,职工109644名,已有961个单位8606名职工申领到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申领总额超过1360万元。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互助互济”精神,进一步解决会员职工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死亡等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经市总工会同意,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活动的范围是加入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2016年以来会员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死亡等因素个人负担医药费1万元以上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2016年以来会员因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等)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发生意外致残、死亡等因素个人负担医药费2万元以上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报资料

1、《2016年度全市“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一份(附件1);

2、会员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

3、相关病历及自付医药费单据复印件一份。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区、各市直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缜密筛选,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将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对上述所需申报资料提供的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救助。

2、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开发区工会,市直局工委、有关单位在调查摸底时,对于辖区内会员人数较多至今未得到赔付或2015年度爱心救助活动未得到救助的单位应适当考虑。

3、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工委,市直局工委(系统)、市直大企业、大单位工会、工委,要按照救助名额分配数量将符合条件的会员申报资料统一汇总后,将全部会员申报资料纸质版、《2016年度全市“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于2016年12月16日前上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逾期不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晓亮、丁磊,联系电话:0543-3165950、0543-3165679,17605436276、18954399502。邮箱:bzbxhz@163.com,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20号(滨州市职工活动中心)邮编:256603。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

2016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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