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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有关业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会工委,市直有关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促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总会有关规定和市总工会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办理职工入会、理赔和会费交纳等有关业务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事项

            1、各入会单位应于本单位互助保障期结束前15日及时向县区工会代办处或滨州办事处提交续会材料。若互助保障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续会手续,会产生新的观察期,将影响会员的住院费用理赔。

2、各入会单位向县区工会提交入会或续会申请资料前,请务必审核入会职工是否已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不能参加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3、为确保每位会员入会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入会单位务必认真核对会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免出现会员信息错误,影响以后的互助金申领。

4、严格审核超龄会员入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特殊原因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申请入会时,会员单位应在《入会申请书》“备注或特别约定”一栏说明情况,证明其未办理退休手续,仍为在职职工。

5、规范入会事项办理流程。入会单位应先提交电子版申请资料,办事处审核无误后导入系统并通知缴费。入会单位缴费成功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后方可领取计划确认书正本和发票。

6、入会和理赔申请资料要按照(A4纸)尺寸裁剪,不得用订书机装订或用胶水粘贴,统一用回形针或长尾票夹固定。

           二、理赔事项

1、互助金申请报告书的申领单位名称与公章要一致;基层工会和县区工会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日期。

2、医保结算单为复印件的必须复印清晰,并加盖所在单位行政或工会公章。

3、外地就医会员,需附治疗医院的发票。

4、各县区工会每周至少上报两次理赔资料。

5、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会及市直单位工会要对申请理赔人员是否是会员、是否在有效期或观察期内、资料是否齐全严格审核把关。

三、会费交纳事项

1、各入会单位若以个人网银向滨州办事处上交会费,必须在汇款备注栏内填写缴款单位名称。

2、根据总会要求,会费发票应当月开具当月上交总会。为避免出现隔月发票无法作废的情况,请告知各入会单位如需开具两张发票时,可通过发邮件(bzbxhzcwb@163.com)、打电话3165679或者在网银转账时做好备注等方式,告知办事处财务部门具体开票要求。否则一笔汇款只能开一张发票(可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行体现,完全可以入账)。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个人银行卡的使用要求,若开通之后但半年未使用的工商银行工会会员服务卡会自动冻结。请各入会单位提醒需要理赔的会员,对个人所提交的理赔用银行卡要及时激活,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否则互助金无法正常转入。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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