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会员爱心救助活动
2015年12月17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下发通知,部署职工医疗互助会员爱心救助活动。会员申请救助的条件是,会员因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死亡等因素医药费支出过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今年以来个人负担医药费1万以上的;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但由于在观察期内没有得到赔付的患总会规定15种病之外的重大疾病的;会员因家庭成员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发生意外致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会员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子女上大学(专科以上)困难。
对于申请救助的会员,实行基层工会、县区工会、滨州办事处三级审核制度,并在滨州市总工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网站公示,春节前救助金直接打入会员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