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互助金标准
1、基本住院互助金按照统筹基金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2、门诊特病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50%领取(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同一保障期内只能累计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
3、大额医疗补助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领取,最高不超过5000元,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大额补助互助金。
重大疾病互助金标准
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不给付互助金;在30日后90日(含)内,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在90日(不含)后,一次性领取10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
意外伤害互助金标准
1、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导致身故时,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40000元。
2、会员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最高可领取伤残互助金40000元,导致身故时,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80000元。